日前完成的华中科技大学清产核资工作,首次对无形资产进行了初步“盘点”。据悉,类似做法在我国高校中尚属首次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认为,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高校无形资产,包括专利技术、著作发明及长期以来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形成的声誉、单位名称、徽章图案等,都是多年来国家投入资金的结果,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华中科大清查无形资产,为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起到了示范作用。
去年6月,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统一部署对中央预算单位进行清产核资。华中科技大学在完成固定资产、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清查后,核查发现无形资产没有列入。华中科技大学认为,无形资产也是国家资产,清产核资将无形资产排斥在外,是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,这将不利于国有资产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华中科技大学对全校4个校区的无形资产进行清查和登记。经清点,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,全校共拥有职务专利权108项,职务著作权137项,非专利技术1359项,“同济”、“华工激光”等注册商标4个,华工、同济、协和、梨园等专有名称及徽章商业权10项。在这些无形资产中,仅对12项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,价值即达7200万元。